一、拥护四川省山西商会章程,自愿加入四川省山西商会。
二、入会后享有下列权利:
1、有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权;
2、在本商会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
3、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4、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5、会员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三、入会后履行下列义务:
1、遵守商会章程,维护商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;
2、执行会员大会和理事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;
3、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完成商会交办的工作;
4、积极向本会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,向本会刊物投稿;
5、关心支持本会工作,自觉接受本会监督;
6、按时足额缴纳会费;
7、发展会员。
四、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商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商会活动,本商会通知会员单位;如果继续不缴纳会费商会视为自动退会。
五、会员有严重违反《四川省山西商会章程》行为,经会长会和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